知识产权
知识产权 · 商业秘密 · 技术开发合同
公开档案
| 姓名 | 邱默然 |
|---|---|
| 所属律所 | 浙江元鉴律师事务所 |
| 公开执业方向 | 知识产权、商业秘密、技术合同 |
| 教育 | 浙江大学 法学硕士 |
| 职务 | 合伙人 · 知识产权部 |
本页只列已公开的身份、执业方向和普法文章,不提供胜诉率或办案统计。
执业领域
知识产权 · 商业秘密 · 技术开发合同
专业分享
2026-10-30
技术秘密侵权中,研发过程留痕、设备日志与离职前后的访问记录如何形成证据链。 技术秘密案件要先证明「秘密」存在且采取了保密措施。代码仓库的访问权限设置、员工保密协议、离职交接清单,是证明保密措施最直接的三组材料。 其次是「同一性」。比对被诉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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